這是駱羨南最大的過錯,也是安舒桐最有利的一點。
今天的主審法官是一位女性,聽到這,特意抬頭看了一眼駱羨南等他的回答。
駱羨南就站在那里,淡定自若提交了第二份資料,這次是由他的律師來發(fā)
:“由于對方的故意隱瞞,我方當(dāng)事人是在上個月才得知自己有兩個孩子流落在外,不存在主觀上的不聞不問,這份資料的第一頁是證明我方當(dāng)事人得知自己有兩個孩子的證據(jù)?!?
他的律師說話,駱羨南補充
“我在婚姻存續(xù)期間就十分希望有我們共同的孩子,為此,我曾在我們的新房預(yù)留了兒童房,請看材料第二頁,兒童房的照片。這足以證明,我對孩子們的到來是充滿期望的。”
法官翻到第二頁,看了一眼兒童的照片,確有其事。
所以從主觀上,雙方對孩子們的出生都是抱著期望的,這點上,不分勝負。
駱羨南提交的第三份資料里,是證明自己有足夠的能力來撫養(yǎng)孩子。以他的經(jīng)濟能力,能給孩子們提供最好的生活條件與最好的教育,這點上毋庸置疑,是任何人都無法比擬的。
材料里,他甚至為孩子們規(guī)劃好了一切,就是跟著他,人生就是走在康莊大道上。
最后,他直不諱
:“我對孩子們的母親還存有深厚的感情,我也十分希望能夠與孩子們的母親重建家庭。如果無法再重建家庭,我將終生不娶。所以如果孩子們跟著我,一定會在一個非常簡單的環(huán)境中生活?!?
他說完,意味深明看了一眼安舒桐與旁聽席的易木旸,眼神堅定。因為他忽然的告白,不僅旁聽席的人,連法官都忍不住多看了她一眼。
輪到安舒桐發(fā)
“我與對方的意見恰恰相反,任何孩子的成長,優(yōu)越的經(jīng)濟條件不是必備的,我認為只要能保證孩子的正常生活水平就足夠。另外對孩子未來的規(guī)劃更是家長自我愿望的表現(xiàn),與孩子無關(guān),對方的育兒方式未免太理想化了一點?!?
她說完,對面的駱羨南竟然淺笑了一下,無視法庭的規(guī)矩,說了一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