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下來的案件審理,似乎比我想象的還要順利,因為證據(jù)太充足了,錄音、影像、人證、物證;就連從省城押來,親手殺害蘇彩母親的那個犯人,也不再污蔑陳發(fā),而是直接承認了梁博當年,雇傭他們殺人的事實。
整個案件審理的過程,快速高效,梁家請來的律師團隊,甚至一句話都沒發(fā)出來;因為他們沒有任何機會,可以抓住任何漏洞。
而臺下的旁聽人員,也是恍然大悟,甚至瞠目結(jié)舌;只要不是瞎子或聾子,都能看得出這起案件不是污蔑,而是梁博窮兇極惡,目無王法的買兇殺人!
那幾個之前吆喝的記者,也不吭聲了;但乳城幾大主流媒體,依舊在錄像、實時報道!這些應該是陸叔叔找來的人,目的就是還公眾一個事實真相,把這件事情鬧大。
最終,審判院一審判決,梁博買兇殺人事件成立,而且手段殘忍,窮兇極惡,當庭被判處死刑!
聽到宣判,梁權(quán)仁再一次站起來,直接朝前面吼道:“我們要上訴,你們這個判決很不公正!”
這時候大法官一笑說:“上訴是公民的權(quán)利,當然可以!但是梁權(quán)仁,你看看現(xiàn)場周圍,有多少記者和媒體!我們庭審現(xiàn)場的任何一個細節(jié),都是公開公正的,今天只要出了這個門,這件事就會盡人皆知!你覺得就是上訴到高院,還有轉(zhuǎn)圜的余地嗎?老百姓的眼睛可是雪亮的,沒人會為了維護一家藥企,來激起民憤!不信的話,咱們可以試試?!?
可梁權(quán)仁依舊不甘心,甚至在法庭上大喊道:“兒子,別怕!有爸爸在,你不會有事的,我馬上就讓人上訴,直到把你救出來為止!”